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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第11章哥谭老爷

【民风淳朴哥谭市,人才辈出阿卡姆。】

这句话简直像是为哥谭量身定做一般。

如果要再来一句宣传词,那可以是:

【哥谭——一个你来了就走不了的地方。】

哥谭,哥谭市,gothamcity……这个轨道交通系统十分发达的城市,具有著名的地标式建筑——阿卡姆疯人院;也拥有大批大批的就业可能——毒·品、枪·支、走·私……产业链一条龙服务,成熟至极;也拥有安逸和谐的生活方式——可爱的警察和可爱的黑帮一齐保护着人民群众。

它的每一粒灰尘,每一个呼吸都充斥着,幻境般的美好。

啊!哥谭!

——这是犯罪者的天堂。

啊!哥谭!

——这是罪恶滋生之城。

啊!哥谭!

这个神奇的城市充斥着反派,城市警察署的通缉令居高不下,至于通缉的对象,还有更著名一点的——“黑暗骑士“蝙蝠侠。

如果你在道路上看见抢劫,而过路人习以为常视而不见——请不要奇怪,这才是哥谭正常的画风。

比如现在。

……

“嘣!”

夜色笼罩着哥谭,灯火通明,在一条并不算阴森的小巷里,血浆混杂着乳白脑浆迸溅,怀揣公文包从巷子里窜出来的劫匪洋洋洒洒奔跑,连面容都没怎么遮严实。

走在外头的路人非常顺从的退让,让自己不要阻挡了他逃跑的路。

谁会管一个注定活不了的被抢劫者的死活呢?

被所有人遗忘在巷内的中年男人在灯光下抽搐着,他还没有死透,昏黄灯光照在他瞪大的血丝遍布的眼球上,呈现爪钩状筋挛的手青筋暴起。

一张陈旧的报纸碎片被捏在他掌心——那被手汗浸湿的泛黄纸页上显示一行陈旧的新闻,日期正是二十年前——1991年12月24日,《哥谭惊现不明飞行物,巨大爆炸始作俑者难寻》。

……

“s·hit!”

对着打开后的公文包才看了第一眼,劫匪忍不住伸手乱翻一通。

纸张,纸张,纸张!

不值钱,不值钱,不值钱!

他一把扯下面罩,年轻的面孔写满了气急败坏。

“白忙活了,这穷鬼,还他妈的护那么紧,浪费我一颗子弹。”

他抹了一把脸,到底还是不死心,扯出里头那些纸张细看,也许会是什么科研公司的未发表科研作品呢?还能用来勒索些钱。

“……我【哔——】他妈,二十年前的旧报纸还塞在里面!神他妈【哔——】【哔——】!”

说完才发现这个藏身处的光线有些不对劲。

年轻的劫匪下意识往前一看,他的身前原本只有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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