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论语版金瓶(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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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w:305|h:246|a:l|u:/chapters/20107/8/1597242634142038562440000190934。jpg]]]“诡异的人,他说鼻子、耳朵,甚至是身体都是假的,难道这个人根本不存在不成?不过他改头换面来到蓝山城,却只为了一个乐羊吟,又是因为什么?”

浩轩满脑袋问号,面对一个谜一样的人,即使他性子坚韧,心思冷静细密,也想不出个所以然。

不过换个方向思考,这个人对他也算开诚布公,应该没什么威胁。

于是浩轩低头看书,转移了注意力。

论语。

两个大字,在略微发黄的书面上显得很显眼,是手写的,年月久了,稍微有点模糊,不过还能看清楚。

让浩轩惊诧的是,这两个字体,竟然是瘦金体。

瘦金体,是宋朝宋徽宗创造的书法字体,属于楷书的一种,其特点是瘦直挺拔,横画收笔带钩,竖划收笔带点,撇如匕首,捺如切刀,竖钩细长,是最难掌握的字体之一。

看这两个字体,联笔字象游丝行空,已近行书,显然已经大成,不下于宋徽宗亲书。

“论语博大精深,对周碧轩来说可是难得的学问,价格就不好开了,而且得到了论语,他一定会彻夜苦读,就算暂时放下三十六计,也要殚精竭虑,万一死了”

浩轩很犹豫,在他的眼里,比他更要痴狂、疯魔的周碧轩,不只是一个利用的对象,同时还是个不错的朋友。

而且,只要他一朝掌握着三十六计的故事,周碧轩就不会背叛他。

利益和友情的双重结合,显然更加牢固一些

浩轩蹙起了眉头,翻开第一页,入眼是密密麻麻的注解,仔细一读,喉结滑动了一下,紧接着满脸无语的苦笑。

这上面的字迹,黑市的人可能看不懂,但是生长在那个信息化的时代,一些难辨的自字迹,倒也看得清楚。

外面包着论语的幌子,里面竟然是金瓶梅!

而且,在字里行间,许多注释全都是鬼神怪谈,对妖女仙女,甚至是修道的尼姑,那种猥亵至极的想法。

“应该是不错的消遣,对周碧轩来说。”浩轩点点头,摸出来一个金币放在桌上“我买了。”

“一金?”

六六把小冉冉放下,突然看了浩轩一眼。

他的瞳孔比普通人大了一些,却还在正常的状态下,但是这一看,整个瞳孔骤然缩成针尖大小。

而浩轩,浑身一麻,然后无比的酥痒,就好像几万只蚂蚁在身上爬,猛然握紧拳头,炸出一声音爆来,热血在体内澎湃,顿时消泯了这种感觉。

“实力不错,不过比慕容建德还差些。”六六的瞳孔恢复正常,轻声笑道。

然而让他诧异的是,浩轩竟然没有半点愤怒或惊疑的表情

双手放在背后,十指迅速的点动着,让得身心舒爽安逸起来,浩轩喊过小冉冉,拿起书,往外走。

六六也不阻拦,自言自语道:“有意思,先不说萧清绝和周碧轩,这新冒头的两人也各有各的特点,一个冷静果决懂得隐忍,一个嗜血自傲不可一世,只是不知道,等到月圆之夜,他们会有谁能活下来呢。”

六六扫了眼桌上的金币,带着微微白皙皱褶的手指轻轻捻起,放进嘴巴,悠闲自在的嚼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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