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 / 2)
斑雨晴面无表情的轮流盯着眼前三样物品。
第一项,三尺白绫。
她用僵硬的手将三尺白绫抛过横梁,稳稳的打了个结,脚下垫着一张椅子,纤细的玉手抓着白绫。现在她只消将可爱的头颅放进去,再将脚下的椅子踢倒,就可以接近天国了。
她慢慢的将头探进白绫中,正准备踢倒椅子
脑中乍然出现刚去世的娘亲那慈祥的脸庞。“晴儿,不要吊死鬼可是很丑的。”她话一说完,便似梦般的消失了。
斑雨晴一点也不动。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闷闷不乐的自语自语道:“我管他死得难不难看,反正不都是死吗?”
她脖子往前一伸,脚下正待用力,蓦然想起吊死鬼真的很难看眼球凸出来、舌头伸得长长的,脸色发青
斑雨晴大大的叹了口气,排除了第一项自杀的方式,接着往第二项看去一把很利、很亮的刀子。
她右手拿着刀,准备在左手腕上划出几道口子,最好可以写成个“井”字。
可是就在割下去那一秒,她又犹豫了。娘亲好像又在耳旁唠叨着,仿彿她还是个小女孩般的叮咛:“不可以随便动刀、动枪喔”
想到这儿,高雨晴心中一酸,原本没有表情的脸庞也马上显得伤痛万分,双眸中带着泪意。
这些日子以来,她哭够了、也伤心够了。然而老天爷并没有因她的伤心、她的难过而改变一切,更没有办法将两个星期前因车祸而死亡的父母还给她。
本来父母是可以不用死的。
要不是那群该死的绑匪缺钱用,而绑架她勒索一千万,父母也不会在送赎款的途中,因车祸而死去。
要不是那些可恶的绑匪,父母就不会死了。
她恨死他们了!他们不但害她变成狐儿,还在绑架她的那三天中,意图轻薄她。要不是她抵死不从,恐怕早成了残花败柳。虽然他们并未真正侵犯她,可是她每每忆起那些绑匪的举动,总觉得自己不再清白至少在心灵上已经不是了。
她向来是个完美主义者,而在这方面更是执着。
当她知晓父母死亡的消息,整个人差点就崩溃了。要不是强烈的恨意支持着她,她一定会马上跟着父母一起走!
她要报仇!若不是这群无法无天的绑匪,她现在还是那个被父母捧在手里、疼在心里的独生女儿,一家三口仍然快快乐乐的过日子。
都是那群绑匪毁了一切,她不会轻易放过他们的!
虽然绑匪们后来主动的放了她,可是这么做也改变不了什么。她的父母死了,这是一个没有办法改变的事实,也熄灭不了她复仇的熊熊烈火。
案母留下了大笔遗产给她,于是她拿出一千万做为缉拿歹徒的赏金,要那些绑匪尝尝遭人追杀之苦。没想到,那些绑匪居然在昨天自动投案去了。
仇虽然报了,她却像个失神的人,一心想追随父母而去。因为在这世上她不晓得自己还拥有什么?她想念父母,受不了没有父母疼爱的日子。
也因此,今天她准备了三样自杀的“工具”意图结束目己的生命。如今第一、二项都行不通,于是她将视线调到最后一样安眠葯上。
只要将那一瓶安眠葯悉数吞下,她就可以跟父母共享天伦,一家团聚了
斑雨晴右手抓了把葯锭,左手捧着杯子,正要入口时,她猛然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她已立好了遗嘱,决定死后将所有的财产捐给慈善机关;而且她还买了钜额的保险,受益人也都是各公益团体。
她晓得自杀是一种罪过,但如果她做了很多善事,应该可以将功补过的。因为父母向来乐善好施,死后一定往天堂去了,所以她也该去天堂找父母,而不是独自前往枉死城。
她本来是这样盘算好的,可是却独独忘了一件事
自杀不在保险理赔的范围之内。
所以她不能上吊、不能割腕,更不能吃安眠葯,因为如此一来,必定会与父母形成天堂与地狱的永别。
这个认知狠狠击向她的脑海,使她的身子马上就软了下来。
她不想活了,真的。世上没有半个亲人,活著有多苦、多难受呀!再说父母是因她而死,她良心过意不去,根本不想苟活在世上呀!
怎么办?该怎么办呢?
斑雨晴目光无意识的游移着,突然看到身旁报纸上的广告
水晶号带您畅游世界五大洋,意者请洽
慢慢的,高雨晴伤心难过的脸庞上,浮现了一丝笑意。
她要去参加旅游。
不是去散心,而是进行另一种自杀一种保险公司非理赔不可的自杀。
她要去找“杀手”杀她自己。
地点就设在水晶号上,范围这么小,杀手应该满容易得手的。不过那么容易完成的case,不晓得能不能打得折扣?
她要的不多,八折就好了。
******
水晶号上,两个出色得可以当封面人物的外籍帅哥正严肃的讨论著事情。
金发的雷蒙戴了副眼镜掩住他湛蓝的双眸,身上穿着笔挺的西装,帅气中带着斯文,是个标准的美国帅哥。
“你真的不打算放弃吗?”他不死心的又问了一次。
在水晶号驶入台湾海域的前一天,雷蒙不由得想劝阻约瑟放弃这一次的计画。虽然他从一开始就不同意这个计画,可是谁教老板不是他,而是约瑟呢?
不行,这个行动太冒险,拿宝贵的生命赌这么一次实在太不划算了。
“现在说这些不会太晚了吗?我们都上船一个多月了,仍然没有什么动静,可见那个人还没有上船。”约瑟淡淡的说着,仿佛觉得雷蒙的担心是多余的。
若说雷蒙是帅哥,那约瑟更是其中之最;棕发和咖啡色的眼眸,不但体格壮硕健美,脸庞更有如雕刻中的极品。他的穿着很简单,朴素俐落的休闲服装,展现出另一种特殊的魅力。不过每个人的眼光都有所差别,也有人认为雷蒙比约瑟来得抢眼。
单从服装来看,雷蒙像极了老板,约瑟反倒像个伙计,可是约瑟不在乎外表,他喜欢简单舒适的穿着,尤其是在度假时,更主张以轻松为主。
反观雷蒙,他才不认为自己是在度假。反正只要出门,他必定是西装笔挺的,这是他出门必遵的法则之一。
其实雷蒙心里早就有数,约瑟决定了的事情甚少改变,而且鲜少有错误发生。敌人若是以为目前的约瑟是如此的不济,那么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注定必须败在他手上。
可是就算如此,也不用拿自己的性命来当赌注吧?约瑟不但是水晶号的所有人,更是船运界的龙头老大;而他却在明知有人要暗杀自己的情况下,自投陷阱待在船上,等着敌人来自投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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