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 / 2)
早上八点半不到,外头的车辆不似平日的车水马龙。
这个城市每到周末假日,不到十点过后几乎是处于安眠时间,外头的人少、车少,突然间空间好像变大了,也寂寞了。
这家咖啡馆位于许多商业大楼中,最大的客源自然是那些在公司行号上班的白领族,而今天是周末,一般的企业不上班,也就是说今天生意大概也只是“平平”
不过习惯早起的老板还是准时开门,待内部准备工作ok,铁门一拉启,他习惯性的看了一下对街的花店。
呵呵呵,花店也开了哩,而且有客人上门了!哎呀呀,今天输了!老张在那头对他微笑招手,想必今天是“开市”了。
他的客人呢?说真个儿的,他不缺钱,开这家咖啡馆纯粹是因为兴趣,再来也不过是想多和人群接触,他这个人呐,就是闲不住。
才转身进店里没多久,客人便上门了。
“欢迎光临!”
进门的是一个身材高大,模样冷肃的年轻人,一身材质上等的休闲打扮,眉宇间的那股威仪绝对是习惯掌权的人所有。
男子点了杯黑咖啡后不久,第二位客人上门了。那是一位漂亮的年轻女子,我见犹怜的气质让人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她一进门#x5f88#x5feb发现要找的人,犹豫了一下,才朝着男子走去。
两人间的气氛很诡异,说是凝重也不为过,老板在女子点了杯柳橙汁后很识趣的离开。
男女隔着五、六十公分的桌子坐着,#x5c3d#x7ba1是这么近的距离,感觉上却是咫尺天涯。
女子看了男子一眼,便面有愧色的悄悄压下眼睫,而男子则是用一双无法原谅的利眸盯锁在她身上,心里的思绪翻涌,手越握越紧。
“我从没有想过,这辈子还有机会见到你。”他盯着她,一个字一个字的说得无比清晰,生怕她听不真切似的。“不是在梦里、不是幻觉,而是真真切切的你。”
“我”
“原本该欣喜若狂的我,为什么会这么愤怒”他终于明白古人说的,想把一个人“挫骨扬灰”的恨意到底有多浓烈!
最亲爱的人死而复生,对于当事人而言不都是惊喜得无以复加吗?而那个“死者”有机会能再看到“生前”最爱的人时,不也该喜极而泣的吗?
然而,事情发生的一瞬间,正常人该有的反应全都变得荒腔走板,因为这反应着一件事—
一切都是骗局!
未婚妻的死是骗局—因为她此刻就活生生的坐在他面前!
未婚妻对他至死不渝的感情是骗局—因为她此刻已经是别人的妻子!
其实不必再去细思还有多少事情是骗人的,单单这两点就足以叫他血液像快逆流般的抓狂!
“我”美丽一如两年前的女人似乎恢复了镇定,她轻启檀口想说些什么,可又不知从何说起,只能摇着头,摇下乱纷纷的泪。
男人偏冷的脸又寒了几分,深吸了口气,视线重落到女人身上,那股如同君临天下的霸气,没人在这样的视线注视下不低下头的。“我只问你几件事,你只要回答我是或不是。”语气似是询问,其实是完全没有转圜余地的命令。
“我知道了。”事到如今,似乎也没什么不好说的。
“当年你的死,是为了逃避和我结婚?”为了明年要调到台湾,他最近常跑这里,这才有机会看到他以为这辈子再也没机会见着的女人。
当时看到她,他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也拒绝相信一切是真的,可是她的声音、神情,甚至习惯性的小动作都告诉他,眼前的女人就是他过世两年的未婚妻没错!
不理疑云压顶,当时他欣喜得快步想趋前去拥她入怀,可下一刻,一名斯文的男人从超商走了出来,一声亲匿的“老婆”唤得他怔在原地,不知如何自处。
上天开了他一个最残忍、最恶质的玩笑!
“是。”
即使猜到了答案,由当事人口中说出,他的心还是无可避免的揪得紧疼。“你嫁的那个男人,是当年你逃婚的理由吗?”
“是。”既然无可挽回,那就错到底吧。
她曾爱的男人是个不喜欢拖泥带水、凡事不是全部就是放手的人,身为他真心爱过的女人,她不要他被感情缚手缚脚。
恨一个人对他这样的男人来说,才是最好的疗伤葯,更何况现在的她有个无法不爱的男人。
一个“三心二意”的女人,早失去条件得到这样完美的男人了。
“原来是这样啊”看着她,男人忽然笑了,神情倏地一敛。“孟紫婉,谢谢你给我上了这么宝贵的一课,只是学费真是太贵了!”放下咖啡钱,他倏地起身,浑身的怒火像是把周遭的空气都燃烧起来似的。
“你”“不要追上来!”男子没有旋身的怒喝。“我对你的风度就这么多,再过来,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连我都不知道。”
他怒气冲冲的出了咖啡馆,外头的阳光刺眼得让他的心都痛了。
爱情到头来也不过是骗局,什么山盟海誓、什么至死不渝,比起偶像剧里的肉麻对白更令人作恶!
红灯转绿,他快速穿越斑马线,没有回头。
在街的另一边—
有一种花叫落地生根。
彼名思义,它的确是一种容易栽种的植物,有时叶子够成熟了,即使尚未落地,可在叶缘却已长出小芽、窜出根须,待时候一到,叶黄落地,不消多久,地上又会长出许多苗群。
不挑土壤、水份、气候,有时即使在砖瓦细缝中,它还是可以活得很好,总而言之,是一种不必任何照料也能生存的植物。
又有一种花叫丽格海棠。
它娇贵得连天生“绿手指”的人要栽种它都得思虑再三。它挑土壤,太肥沃的土受不了,太贫瘠的土同样也不赏脸,平常时候的土壤和开花时要追加的养份土又有不同。
再来,它挑水份,水浇太多会烂根,太少会枯萎,只能用浇花的喷器一些些一些些的斟酌,耐心的作着记录,一点一滴去了解它。
它也挑气候。二十四度是它生长最适合的环境,低于二十四度要增加日照,高于二十四度又要忙着降温。
综合以上的结果,它绝对是很难搞定的“娇客”!可是啊可是,它开花时的娇态,绝对是凡人无法抵挡。
且不说它如玫瑰般的花型,就它如同捧花般,在层层绿叶中盛放的花团,或大红、或粉红、或鹅黄色彩艳丽的模样,绝对是众所瞩目的焦点。
花店老板开店一向比对面咖啡馆的邱老板早约十分钟左右,他将盆栽摆了出来,不经意的一抬头,欸~~咖啡馆的铁卷门慢慢的卷上了哩!他又低下头继续工作。
“老板,丽格海棠一盆多少?”
发色斑白的老板正在整理新进的盆栽,听到有人要买花,忙抬起头来。“两百块。”
女孩拿起了丽格海棠端详着,大有掏钱买下的意愿。
见是熟客,他也不好隐瞒,又补了句。“小姐,这种花美其名是娇贵,其实厚真的很不好养,很麻烦的呢!”他自己每年都进新货,因为连他也养不好。呃,对街的邱老板看向他这头了,他向他招了招手。
脂粉未施的漂亮女孩一笑,眼底掠过一抹不易被人察觉的难过。“我想种种看。”她挑了一盆粉色的丽格海棠。
“厚,小姐,尤其这种色的更难种!水太多会烂掉、水太少会死掉,比公主还难伺候!”
“没关系,总是试试看。”她拿出两百块给老板。
好吧,对于一个商人而言,他算仁至义尽了。收了钱,他顺口问:“之前你买的那些都很好种吧?”之前她都钟情那些好种又死不了的落地生根植物,举凡天灯笼、石莲、一串珠之类的,怎么这回挑个高难度的?
“嗯,很好种。”好种到即使丢弃在土地贫瘠到连野草都长不好的废空地,它们一样可以长得又肥又壮,精神抖擞到感觉不出它们是被遗弃的!
“这真的不同于那些很好种的落地生根喔。”
“我知道。”这老板真的很有趣,她就是想种那种娇贵如公主的花啊!
那个男人第一次买东西送她,就是一盆造型可爱的石莲。他说,那植物像她,坚强、独立、有个性,他就爱她这样。
之后她喜欢上了这种泛称为“落地生根”的植物,只因为他说,它们像她。
一年后,那个男人爱上了一个如铃兰般娇羞可爱的女孩。
分手时,他说,和她在一起,他感觉不到被需要,她就像她种的那些落地生根,即使没有人照顾,也可以活得欣欣向荣,可那个娇贵的铃兰女孩却没有他不行。
分手的第二天,她把那些植物全丢到社区外的废空地,十几天后跑去看,发现它们真的还是很好。
看着那些没有人照顾,甚至在不良的环境下仍旧活得很好的植物,又想到自己,她忍不住痛哭。
原来,在那个男人眼中的自己就像这样的杂草,随时可以放心抛弃的!
回去后,她大病了一场,病好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为自己买一盆花,一盆连许多园艺老手都觉得不好栽种的花。
她发誓,在下一段爱情中,她要活得像这盆娇贵的丽格海棠。
她要当公主,不要当杂草!
她要找一个能把自己当公主小心呵护的男人,她要因为那个男人而看到—幸福的样子。
又和老板请益了一番,她才带着买下的盆栽离开,将它小心的捧在怀里。
呵,今天天气真好呢!她站在路旁等绿灯,对面也有人在等,两人各据一方的等着通行时刻。
啊!红转绿了,抱着盆栽,她步伐轻快的走在斑马线上,两人随着步伐一步步往前迈进,彼此的距离一再缩短、交会、擦肩而过
斑楼大厦路口的强风,在女孩浑然未觉的情况下,将她轻挽长发的红色发带吹落,发带顺着风势而飞,一路追着和她错身而过的男人而去,缠在男人的手上,男人一直到上了车才发现发带的存在。
那条发带像缠住彼此命运的红线,只是在当时,两人都不曾想过,行进中短暂交错的彼此,还有再见面的机会。
一年后
一阵香风刮进了腾英集团大楼的大厅,厅里的男子不论已婚未婚、位阶高低,皆不约而同的望向同一个方向。
标准的瓜子脸,两道黛黑柳眉,高而挺的鼻子,漂亮微翘的性感红唇点上了淡淡玫瑰色,那唇常常带着诱人的自然湿润色泽,引人遐思。
可美丽的樱色唇瓣却不是女人最吸引人的地方,最吸引人的地方是她的眼。
美人有着一双如同黑水晶般的眼,那双眼生得极好,比标准的杏眼又长扬了些,天生勾人妩媚,再加上极为女性化的卷翘密长眼睫,只是单单的一双眼,却能让人感觉到什么叫撒旦和天使的综合体。
一头直长发衬得绝美的长相更加凸显,美人有着一六的娇小身材,可经由衣着的修饰和那双极女性化的细跟高跟鞋衬托,小小的不完美并不影响她的美丽。
“真是天生尤物啊!”“任何角度都有其风情!”尤其是那美肤,真是水嫩水嫩的呢!迸人说的肤如凝脂,大概就是这种样子吧?
“什么叫清艳相宜,这个就是。”好像任何打扮都适合她,以前觉得美艳的女人很难有清纯的气质,可她就是不同。
“岳秘书真是腾英集团的第一名花啊!”这可不是他说了算,而是公认的!
“为什么她连背影都这么迷人呐~~”凡她走过的地方,仿佛连风都是香的。
岳语柔早已习惯这种聚光式的注目礼,脸上扬着浅浅的、含羞带怯的笑,走进专用电梯。
在电梯门缓缓阖上,只剩两、三公分的距离,眼看外头的“注目礼”已被拒在外时,她才松了口气的想拿出口红快快补妆。
一面拿出口红,她一面还想着,这年头要当个随时随地都整整齐齐,时时刻刻都美到不可方物的美女可不容易。
偷了个空档得忙着补妆、偷了个空档得忙着把头发梳顺、偷了个空档得把裙子抚平、偷了个空档得
忙啊!她可是很忙的呢!距离电梯门再度打开可是只有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呢。
只是口红才搁在唇上,原以为要开始往上升的电梯居然突地打开,岳语柔吓了一跳,手上的口红不小心的涂出了唇,更惨的是,进来的粗鲁大汉还撞了她一下,于是涂出唇的口红就一路失控的往上滑了半张脸!
“啊你!”脸上多了条“大疤”她连忙转过身用手捂往。
斑大的男人站在电梯里,光是背影就让人觉得很剽悍,最最奇怪的是,一般进腾英的男人哪个不是西装笔挺,更何况是敢搭这专用电梯的人,可他?
要知道,这专用电梯可是高阶主管和秘书室的专利,公司里一般主管还不敢搭呢!可这个男人,他是哪个部门的?一身湿透了的汗衫和短裤就闯进来了,脖子上还挂了条毛巾,他当腾英集团在举办马拉松或万人路跑不成?
男子完全没察觉自己闯的祸,悠哉悠哉的按下自己要到的楼层后,就倚着电梯闭目养神起来了。
岳语柔忍住气等着道歉,却等了个半天也没半点声息,越想越恼火,捂着脸愤愤然的转过身。
还闭目养神?也就是这个粗鲁男没想要道歉的意思喽?真的很过份欸!都二十一世纪了,这年头还有这种未进化的野蛮番王?亏他还长得人模人样的!
越想越气,她拿出一张便利贴纸飞快的写下一些字。
“咚”一声,电梯门开了,男子倏地睁开眼,连看也没看捂着半边脸的岳语柔就走出电梯。
“先生”在他走出去之前,身后的女人往他背后一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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