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一篇阿修罗的箭(1 / 2)
这是一家位于郊区的小酒吧。平时这间酒吧的客人不多,但是今天却异常热闹。
因为从今天开始,这里将会多一群年青人要经常在这儿聚会了。
“老大,我咽不下这口气!我们为什么要怕那个女人?”一个年青人忽然用力甩酒杯。
“谁说老大怕了?胡扯!这叫好男不与女斗!咱们何必跟一个女人一般见识?她既然喜欢那个地方,咱们就绅士点,让给她好了。”另一个高大的青年不满地反驳。
听他们的这话,看来是吃了某人的亏,才躲到这个乡下地方来的。而且让他们吃苦的还是一个女人。
“真可笑,一个女人竟然跑出来混,还自称什么‘火羽神鹫’?我看她也不过十六七岁”
“够了!都别说了!”一直在角落默默喝酒的男子大喝一声,四周一下子归于宁静。显然这个男人就是他们口中的“老大”
“输了就是输了。输给她并不等于输给全世界,不服气就以后赢回来,在背后说人家的坏话算什么男人!”“老大”的声音不大,却有一种不折不扣的男子气概,让人不由得想出声喝彩。
吧台的方向传来一阵鼓掌声。
小酒吧里所有的人把目光转向吧台。只见一个酒保打扮的清秀少年正以赞赏的目光看那个“老大”
正在这时,酒吧的门“吱”的一声又开了,一个皮肤黝黑的俊朗青年从外面走了进来。
他不理会其他人,径直走到那个清秀削瘦的少年酒保前面。
“铎,我要你帮我一个忙。”
“嗨,好久不见的好朋友,一见面就要我帮忙,也太不近情面了吧?”少年酒保带一丝浅浅的笑。
“这个人伤了我不少的帮中兄弟,但是目前我有事要离开这里一段时间,我要你帮我找出她,其他的可以等我回来再说。”俊朗的青年只管自己说自己的,以他这种说话方式还能有朋友,已经是上天的厚待了吧?
少年笑而不答。
二人的说话声音越来越小,渐渐地,旁人就什么也听不到了。
“喂,洛琳,这边,这边,这边有个超有味的美男在跳舞哦!”秦冰一脸兴奋地拉着好友洛琳往人群里钻。
这里是华文路,也是这个城市的文化和爱情之路,每到星期五,这里就会有很多爱好者在这里做街头表演。
“什么美男啊?你不要拉太急啊”洛琳的手被秦冰拉得都快脱臼了。
“你看,你看,就是那个跳街舞的!不错吧?”秦冰洋洋得意地向洛琳介绍她的新发现。
在她们的前方,一群青年围着一个正在跳街舞的男人。他精彩的表演不时惹来阵阵掌声,不少年轻人都加入跳舞的队伍。
秦冰也拉着洛琳加入圈子。
“不行,冰冰,我不会跳街舞啊。”
“没关系的啦,随便怎么跳都可以,你就当它是芭蕾好了。”
洛琳对秦冰不好意思地一笑,还是加入了跳舞圈。
洛琳的目光不知不觉中被场中的那个美男子吸引他长得好漂亮。没错,是“漂亮”他的五官几乎无可挑剔,他激烈地动作着,脸上却仍是一脸魅惑人的慵懒表情。
长得漂亮男人世上有不少,但是漂亮得让女人不敢站在他身边的男人却不多见。
是的,她不敢站到他旁边。
在学校里,她是校花,人人对她的美丽赞赏有加。可是在他的面前,她只是一只丑小鸭。
这个男人会让全世界的女人自惭形秽。
但是洛琳觉得她触电了。她的大脑被人偷走了。
她没有办法再思考任何事情。
正在这时,她看到了秦冰她正在慢慢地靠近这个“全天下女人的公敌”
秦冰在笑,笑得很灿烂。
她向来是这么笑的,可是洛琳觉得她今天笑得特刺眼。
那个男人也对秦冰笑,然后
他搂住她的腰,和她一起跳舞。
洛琳觉得手脚冰冷。
她想要的东西,又被秦冰抢走了
对,是又。
她想起,上个月的数学竞赛,她也是一分之差败在秦冰之下。当时她觉得没什么,好朋友得奖,她也一样高兴。
她当时怎么会这么蠢?是啊,自从她认识了秦冰,她确实是失去了很多原本属于她的桂冠。
她教秦冰小提琴,结果秦洋就代替她成了出赛代表;她鼓励秦冰参加数学竞赛,结果就夺去了桂冠
没错,她已经什么都输给秦冰了。
除了美貌,她什么都不如“她”
她不能再输,也不应该再输
洛琳收敛神情,优雅地转到了那个男子身前,对他挑战地一笑。
那个男子也溜到了她身边,伸手把她拉到怀里。
“你叫什么名字?”他在她耳边低语。
“洛琳。”洛琳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他竟然选中了她?
“待会到府前广场的喷泉前等我。”他对她露出让人难以抗拒的笑容。
洛琳的心脏剧烈地鼓动。
他竟然邀她而不是秦冰?那是当然的,她比秦冰漂亮,也比她更有女人味男人总是喜欢这种女人。
“呃,冰冰,我有点事要去做。你自己先回去吧。”从华文路出来,洛琳就支支吾吾地对秦冰这么说。
“啊?你有什么事要做吗?要不要我陪你?”秦冰关切地问。
“不用了,我一个人就可以。”开玩笑,谁会在约会的时候再带个电灯泡?
秦冰好笑地望着洛琳匆匆离去的背影。她又不是瞎子,当然看到那个帅哥跟洛林的动作。只是洛林这么防着她的样子,还真有点让她伤感。
洛林是她交的第一个朋友。向来洛林要她做的事,她总是竭力做好,以博她的欢心。可是她每次真的做好了,洛林却未必真的开心。甚至用越来越怀疑的目光看她终于她明白了,洛林只是要她去做,却并不是真的要她“做好”只可惜她领悟得太慢了。
这次既然是她发现的目标,那就交给她吧。
爱前广场。
洛琳坐立不安地在喷泉前走来走去。
三十分钟了,他怎么还没来?
不过这不能怪他,他们又没约好时间。
又一个小时过去了。
这一个小时,洛琳过得既漫长又甜蜜。她回想着他搂住她的腰时的心动,回想他头发甩动时的狂野
终于,姗姗来迟的男人出现了。
“对不住,让你久等了。”
男人一出现,女人就像春天的麻雀,雀跃不已。
这就是男人聪明的地方。
若是让一个恋慕他的女人等上十分钟,她必不会有什么不高兴,只是心理上总是觉得“一个男人让一个女人等了”;若是让她等上三十分钟,她必然会有些不高兴;若是让她等上一个小时她必然会大大地嗔怪;若是两个小时、三个小时呢?那时,惊喜早已凌驾怨意,只怕她早就忘了就是这个男人让她等了这么久。
洛琳此刻就是这样的心情。
“没关系,我们又没有约时间,是我来得太早了。”
男人摇摇头“不能这么说,让女孩子等了这么久,总是我的不对。我请你吃东西作为赔罪吧。”
洛琳压抑住内心的狂喜.轻轻地点了点头。男女之间的感情往往是“吃”出来的。没见过电视、小说里,男人追女人的时候总是从喝茶、吃饭开始的吗?
她却不曾想过这个男人在让她等的这两个小时做了些什么。
两个小时前。
秦冰不想马上回家,因为回家也只有一个人。
到处去逛逛吧。就当是悼念这段有可能会失去的友情吧。
秦冰在踏进这家酒吧时,忽然停住了。她身后有人。
“刚刚为什么不告诉我你的名字?”一个既熟悉又算不上熟悉的声音响起在她耳边。
“我讨厌男人,更讨厌花心的男人。”
“‘花心’?你是说我吗?”如果从没动心,那就说不上什么“花”不“花”心了吧?
“我可没有指名道姓。”就是想“指名道姓”也不行,因为,她根本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那个男人对,就是那个跳街舞的漂亮男人,从她身后跟了出来。
秦冰没理他。他却自得其乐地跟在她身后。
秦冰故作轻松地到处逛,心里却已经开始发毛了。
他为什么要跟在她身后?只是因为她不愿意告诉他名字吗?她不想认识他。
也许男人对得不到的东西都是执著的。
他跟了她足足了一个多小时如果她继续“逛”下去,可能就不只这个时间了。
是她先受不了的。
秦冰忽然发狂地往家的方向跑去。
“他”怔了一下,也愉快地跟了上去。
秦冰越跑越快,全无半点淑女形象。像极被猎人追赶的野猪。(这个形容汗。)
那个男人也发足狂奔。像极了追着小兔子的狼。(再汗)
秦冰狂奔之后,混乱得不知所措。她胡乱地掏出钥匙,想快点开门进去,可是慌乱中,她几乎连钥匙孔都找不到了。
来不及了,他已经追上来了。
秦冰忽然很后悔,她为什么要往家里跑?明知道家里不会有任何人
他没有走近,仍是站在三步之遥的距离,微笑着。
“怎么不开门。”
秦跳了起来。
“你你干吗一直跟着我?你有病啊?”
“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我就离开。”他有很多种方法可以知道她的名字,但是他只要她亲口告诉他。
“我我叫李美丽,好了,你知道了你可以走了。”
“喷,你不知道说谎的小孩是会被狼吃掉的吗?”他向她靠近了一步。
“你别过来。”秦冰低沉着嗓子警告。正因为害怕,她才冷静下来了。
他没有回她的话,只是再向前迈了一步。他的眼里有一丝一闪而过的惊讶。
他已经在她眼前二十厘米处了。
她甚至可以闻到他身上的味道了。可是他却没有动作了,只是看着她。
这仿佛是暴风雨之前的宁静。静得让人毛骨悚然。
“好你别过来了,我叫秦冰。秦朝的秦,冰雪的冰。”
很好。他已经得到他要的答案了。向来他要的答案,别人都必须回答。这次也没有例外。
“我叫于阡铎。记住了吗?”他得意地开口了。
“你不必告诉我,这跟我没关系。”秦冰把头撇向边。
“难说。”他得意地轻笑了起来,然后用力扳过她的下巴,温柔地吻上她的唇。
她应该反抗的。可是她没有。她只是怔怔地看着眼前长长的睫毛。不该属于男人的睫毛,和确实属于男人的气息。
“再见。秦冰。”他从来时的路消失。
“上帝保佑,不要再让我碰到这个疯子”秦冰颓坐在自家门口。她怎么了?这样的她一点也不像平时的她
“疯子”酒吧。
这是一家稍具规模的酒吧。这里对任何人开放。
这里的标牌上写着:“这里,假象多于真实。请不要相信这里的一切。”
这家酒吧是斡毕华的家。
斡毕华今年二十六岁。单身。
事实上他的朋友们也都是单身。
他有十四个朋友,也只有这十四个人才有资格称为他的朋友。这十四个人也就是当年“鸣星学院”的“风之组”
“风之组”已经从“鸣星学院”毕业了。不过“鸣星”有一句话,叫做“一入鸣星门,永为鸣星人”所以他们到死也是“鸣星学院”的“风之组”
今天“风之组”的成员要在这儿聚会。
因为今天是他们的老大“风之组”惟一的非男性重要人物,叶千芹的生日。
鄄宸和洛骁仍是叶千芹的贴身侍卫。这对名极一时的“光影双天使”永远是跟在千芹身边一百米以内。
林子凯和阎斌也早早就到了。虽然他们合开的公司已经是广告界新宠了。但是为了老大的生日,再多的业务,也搁下了。
啸虎;啸海兄弟向来是有热闹绝不错过的。也早就搁下画笔,跑来向老大请安了。这对艺术界少见的天才,不知为什么最近竟迷上了黄杨木雕,到处在乱挖树根。
“嗨,老大,好久不见了。”雷夕铭是十五人中惟一留在“鸣星学院”的一个。他现在是文学系的教授。
“咦,原来我们不是来得最晚的人啊?”门口进来三个披着斗篷,压着宽沿帽,戴着墨镜的男人。
酒吧内的人狂笑起来。
“喂,大明星们,你们这是什么打扮啊?据说只有瞎子和变态才会在晚上戴墨镜,请问你们是哪一类啊?”林子凯举起酒杯调侃。
进来的三个人气愤地扔掉帽子,扯下斗篷,抽掉墨镜,气呼呼地冲到林子凯前面。
这三个人正是环宇公司现在的王牌组合“透风”
“透风”出道已经有四年了,一直都是半红不紫的调儿。自从一年前,透风的主唱傲靖退到幕后以后“透风”更是人气急剧下降,眼前就要步上解散的不归路了。“透风”的另两名成员箫云和肖越一气之下,也打算不干了,要回去道上混。就在这个时候,几个不知死活的记者竟要挟他们,说要把他们混过暴走族的事公布出来。箫云和肖越当下就乐了。于是这群可怜的记者就成了他们“恢复本性”后的第一群牺牲者。
两人千算万算,没算到那群记者还留了一部摄像机在暗处。
第二天,两人一到公司,就看到某家电视台正在播他们揍人的“实录”公司老板气得脸都绿了。不一会儿,警方也上门来问话了。
后来警方是交给傲靖摆平了。可是面对无孔不入的媒体,傲靖也没有办法。
反正不打算混下去了。箫云和肖越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在话筒和摄像机前面扬言:“我们就是混过暴走族又怎么样?不止以前混过,以后还是要混!我们高兴做什么就做什么,干你们屁事?!”
“轰”的一下,整个娱乐圈都被这件新闻轰炸了。有人大批大骂,也有人大赞大扬。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来。
很多人那时都是第一次听到“透风”这个组合。只知道到处传扬着:“透风”那两个帅哥,以前是混黑道的。当时就有很多电台在播他们的歌因为歌迷们都想听听这个新闻组合的歌是什么样。
这下子,想不成名也难了。
鲍司老板是个精明人,看机会难得,怎么也不同意他们辞职。还及时出了一张叫我要做我自己单曲加精选辑。
销量刹时间突破五十万张。
然后不知怎地“透风”就这么红了,而且还红得发紫。
半年之后“透风”就成了公司的“当家小生”
今天早上在“一周金曲榜”做嘉宾的时候,两人忽然大叫:“老大,生日快乐!”
于是,就这么着,歌迷和媒体又把他们公司包围了起来。
“你以为我们高兴啊,谁知道那些歌迷那么神经病,围得我们公司水泄不通。我们用了人海战术,全公司出动才逃出来的。”带头的傲靖在林子凯旁边坐下。事实上他们威胁公司,今天晚上不想办法让他们出来,他们就跳槽。
箫云和肖越走到千芹身边,各在她脸上印了一个吻。
“哇,不是吧?我们逃都逃出来给老大庆祝生日了,怎么还有人到现在也没到场?”肖越环视四周,发现“风之组”还有三个人没到场。一个是四年前刚加入的黑龙,斡毕华(这家酒吧老板)不喜欢黑龙,没有通知他也是情有可原的,而且据他所知,黑龙因为某些个人原因现在在国外。但是另外两个人就没有理由不来了。一个是有“夜叉”之称的薛无痕,另一个是有“阿修罗”之称的于阡铎。
“谁还没到?”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肖越话音刚落,薛无痕就和于阡铎一起走了进来。
“就说你们两个呢。”箫云笑着说“向来讲究先发制人的‘阿修罗’今天怎么现在才来?”
“我不是来了吗?”于阡铎随便拉张椅子坐下。
“嘿、嘿,小于会迟到一定是因为女人吧?”林子凯一副了然于胸的样子。
“我们有约时间吗?”于阡铎开了瓶洋酒,缓缓地注入杯中。
“好,全员到齐了,大家举杯庆祝老大二十三岁生
日!”
“好”十五只酒杯碰在了一起。
不知谁大叫了一声:“庆祝老大成功等待那个姓张的小子第五年!妈的!姓张的那小子混蛋!”
一时间,酒吧里一片混乱。人人在痛骂张扬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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