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r13情敌(1 / 1)
孟祈安不是纯好心谦让,他是真的不饿。他傍晚时在沙县小吃点了份大肉云吞,当下还没消化。只不过刚刚碰巧看到店里有他前晚落下的泡面,顺手就泡了。
“你吃吧,我不饿。”他把泡好的泡面移到宁屹洵面前,说道。
宁屹洵眼角眉梢都带着笑,心里甜丝丝的,炸开绚烂烟花。
他是不是有点喜欢我了?
他原本带着音乐社成员排练了一晚上节目,口干舌燥又饥肠辘辘的,但见到孟祈安的下一秒所有烦恼就都飞走了。
那时候的宁屹洵更像一只毫无防备的欢乐大型犬,只要坐在他面前就能感受到扑面而来的少年气,他阳光活力,耀眼得让孟祈安有点自卑,因此会下意识抗拒和排斥在他身边或是和他接触。
孟祈安每天来回穿梭在昏暗小巷的烧烤店和大排档里,身上都是厨房里各种食材冻肉和烟熏缭绕的混杂臭味,导致他那段时间几乎闻到烧烤和肉串味就想干呕。他有轻微洁癖,每次回到寝室都会把自己全身上下都冲洗得干干净净,闻不出一丝异味才能安心入睡。
“你吃就吃,看着我做什么?”孟祈安被宁屹洵盯得浑身不自在,他放在桌面下的双手不安地来回交叉。
“你好看。”宁屹洵眨了眨眼,未经思考便脱口而出。听起来是真诚的夸赞,未掺着丝毫别的什么感情。
可孟祈安心跳却漏了一拍,被他直白的表述吓到,张着嘴愣了半响都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烧烤街众人边喝酒边大声吹牛的杂音瞬间湮没,成为他小小世界的背景音,什么乱七八糟人声都听不到了。
如墨浓稠的夜色下,轻柔地风阵阵扫过,吹得隔墙的树沙沙作响,却吹不走夏夜的燥热。
没人发现,孟祈安的耳尖悄摸染上一点红,白皙的脸颊也跟着发烫。
你才好看呢,他心下暗道。
如果世界是一个圈,那相识的两个人重逢的概率不会是0%。
如果真的存在,那无疑是一方在刻意躲着另一方。
孟祈安对此深有体会。
摄影组今天的拍摄需要用到无人机,因为要取大量远景和全景素材。拍摄重点是西岭有名的灵塔,灵塔塔身高达64米,这种情况只有借助无人机才能达到理想效果。
西岭这座灵塔有着丰厚的历史宗教底蕴,据说是当初为玄奘法师为供奉从印度带回的佛像、舍利和梵文经典而建造的一座五层砖塔。
孟祈安先前涉猎过宗教方面的知识,其中包含佛道教。不仅仅是因为本次要以西岭为背景进行创作,了解当地文化必不可少。还因为前几年他为了修心,时常会找空闲的日子到寺庙或是道观里小住几天,期间结识的师父师兄,常常在闲聊时同他传授过此类文化。
他打算在企划故事中将这些东西融进故事情节中,也算结合当地特色。
众人到达目的地后,冯可把提前准备好的无人机发到孟祈安手里,正准备开始给他介绍无人机的用法和一些理论知识。没想到孟祈安刚拿到无人机的控制手柄,就开始熟练地操纵无人机起飞,找好最佳角度进行拍摄。冯可震惊得把准备好的长篇大论又咽回肚子里。
“孟老师,没想到你还会摄影啊。”冯可站在他身侧赞叹,也开始操纵自己的那架无人机飞行。
“嗯,算不上特别专业,只是业余爱好,旅行的时候随便拍拍。”孟祈安眼角弯弯,调整了一下取景角度,被夸得开心。
“谦虚,一看你就是老手。”冯可仰头眺望已经飞至塔顶的无人机,按下拍摄键:“对了,老大的耳朵是怎么了?这次还是后遗症引起的么?”
冯可早上收到宁屹洵给他发来的新版策划安排表时,才得知他昨夜在孟祈安的陪同下去了医院。
他原先还担心宁屹洵派孟祈安来接替他拍摄是否靠谱,如今一看了然。
孟祈安的眉心不易察觉地皱了一下,白色的无人机忽然往下落了一截,在空中划出一道垂直线。
“你们都知道他耳朵有后遗症么?”孟祈安假意漫不经心。
“嗯。”冯可点头,回想到以前的事,又忍不住叹气:“当初老大因车祸命悬一线,好不容易和阎王抢人,把命捡回来了,脱离了生命危险。结果命运捉弄,醒来后不久却发现自己聋了。他那会儿瞒着谁都没说,护士也怕影响恢复让大家减少探视,后来恢复听力后我们才知道的。”
孟祈安默然,操纵手柄把飞远的无人机绕回。冰冷的刀片在他心底划过一道道深深的痕迹。
“后来呢?”孟祈安声音柔和,努力稳住起伏的思绪。眺望远处时眼前朦胧一片,不知是不是浓厚的白雾压下来让他看不清晰,还是眼眶里的东西模糊了一线。他伸出手接过飞回来的无人机,垂下头盯着地面的草坪。
冯可回忆起来依旧感伤,即便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你知道的,我们做音乐的,要长期用耳。监听、审deo、v、做曲子听曲子哪个不是要磨耳朵的。虽然老大表面不说,但连我们都替他难过,他肯定更难过。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我身上,我做不到像他那样坚强淡定。”
“唉,对了,孟老师,你可千万别和老大说是我告诉你的,他不喜欢我们说这些。”冯可从片刻失神中恢复过来,才意识到自己又把老大家底给往外掏了。
孟祈安朝他温柔一笑,点头:“好。我和他是朋友,昨晚他的情况,是让我有些吓到了,所以想多了解一些他的事。”
“嗷,其实我还发现老大有个变化。”冯可头顶亮起电灯泡,突然提高音量。
孟祈安疑惑:“嗯?”
冯可欲哭无泪:“他好像比以前凶了……自从他重心转到音乐制作人和统筹上,六边形战士的属性越来越明显了,工作上抓得越来越狠!天啊!我好想念我从前的阳光开朗的老大啊!”
病房内的宁屹洵打了个喷嚏,搁在腿上的笔记本电脑差点一个没稳住朝床边滑走。
不知道谁又偷偷在他背后说他坏话了。
隔壁床的混血小伙一大早就回病房了,弄得病房里噼里啪啦的跟搬家似的。宁屹洵的听力虽然减弱,但他不是聋子。
混血小伙顶着一头栗棕色的卷毛,进门后一双湖蓝色的眼睛快要贴到宁屹洵脸上,对新来的病友表示关怀。
宁屹洵有起床气,眼睛还没睁开,看到有人贴上来,他手里的拳头就要抡过去了。
“hi!rng!我看了你的病号卡,你是新来的朋友吗!你长得真帅,比我拍过的所有男模特都好看,我能给你来一张吗!”混血小伙极其自来熟,举起手里的单反相机,对准宁屹洵的脸开始对焦放大。
虽然没睡醒,但敏感的职业习惯让宁屹洵在他按下快门的那一刹那坐直身子,抬手盖住了镜头。
“不能。”他疲懒地掀开眼皮,不悦道,身体醒了,灵魂意识还未完全清醒。
“噢好吧,不能也没关系。”混血小伙惋惜地放下相机,丝毫没感觉自己的行为冒犯到了别人,他用他带有明显外国口音的中文笑着朝宁屹洵说话。
“rng,很高兴认识你!”混血小伙向宁屹洵伸出手:“我爸爸是英国人,妈妈是中国人,我的英文名叫john,中文名叫李保国,我来中国有四年了。”
宁屹洵喝了几口热水强制自我开机,听到混血小伙的中文名,一下子差点没把水喷出来,水倒流进气管,把他呛得他直咳嗽,咳出生理泪水,忽然又感觉右耳好像听得更清晰一些了,估计是昨晚睡前吃的药起效果了。
等他缓过来一些,才勉强礼貌性回握john的手:“你好,我叫宁屹洵。”
john热情得不行,拉了张椅子坐到他旁边就开始闲聊起来,问他耳朵怎么了,又说自己真倒霉啊,前些日子跑到山洞里给一群s盗什么笔记的几个年轻小伙子拍摄,不巧就遇到了山洞塌陷,跑出来后就感觉耳朵被轰得听什么都是忽大忽小的,这才住进了医院,现在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如果放在平时,宁屹洵肯定能跟他扯到天南海北话题都不重样的,但是他今天焦虑又烦躁,制作组其他人都在工作,他这个企划制作人却在躺着,所以实在没什么闲心和混血小伙瞎扯淡。
他突然想到孟祈安,脑海中又浮现他的脸。想到他面对滔滔不绝的外向陌生人时大抵也是这种心情,想逃但逃不掉。
怎么又想到他?!
宁屹洵时不时接着john的话嗯几声,心不在焉拿过笔记本电脑打开,发现通知栏上微博提示已关注人的更新消息。
在知道孟祈安就是栖照之后,宁屹洵注册了个三无小号关注了他,还把他以前发的微博一条不漏地看了一遍。
孟祈安的微博很少分享除了文字工作以外的生活内容,除了偶尔有几张记录的风景图,配的文案都是简略得不能再简略的,例如“初雪”“熹微”“晨光”几个字。
但宁屹洵发现,他似乎能从孟祈安发的随笔或短诗中揣摩出他当天的心情,浏览完他发布的所有内容,宁屹洵才惊觉,自己又一次把自己推进一个无法逃离的怪圈。
他为什么要在意孟祈安过去怎么样?没有他在的五年,孟祈安过得风生水起。他工作稳定,名声渐起。而自己却因为他的离开黯然神伤、身心俱疲,这很不公平。
但人是情感动物,宁屹洵甚至不确定,他的情感是否能完全由自己的主观意识来操控。他可以肯定在他长达二十七年的人生中,大多数时候都是绝对理性的,他对任何事情都有清晰的规划且不允许出差错。
唯独在感情上,他很不确定,自己到底想要什么。
人脑中有形如杏仁的神经细胞核团,位于边缘系统圈的底部,脑干的上端。神经细胞核团共有两个,分列在脑的两侧,称其为杏仁核,它专于情绪事务,如果将杏仁核与脑的联系割裂,则出现“情感盲”。
宁屹洵觉得自己当下可能属于“情感盲”的状态。
栖照的微博发布了文字专栏《魂铃引》,发布时间是12:00,现在才12:03分,专栏的点击量就已经过了八千。
john还在他耳边滔滔不绝地当背景音,宁屹洵却已经自动屏蔽了他的发言,抱着电脑点开微博网页,看起了名为《摄魂铃》的。
大陈十三年,天下割据,江湖分派。
武林之中,唯华山、武当、昆仑、峨眉、丐帮五派鼎立,相互制衡。传闻江湖有一宝物,名为摄魂铃,铃为银身,是内容,网络上的反响不错,粉丝都在催他赶快更新。
宁屹洵的电脑在被砸坏的第十天就很走运地被妙手回春的修理大师给修好了。也不能说全好,毕竟显示屏伤亡惨重,怕是神仙来了都救不了,但至少能开机了,鼠标操作也有反应。
孟祈安一手抱着早就买好的新电脑,在师傅身旁听他教学怎么让失灵的电脑恢复如常,真心伸出大拇指赞叹他技术高超,顺带拜托他把帮忙旧数据转移到新电脑上。
“全部1:1转移么?我看你c盘存这么多东西,d盘空了一百多g。要不要把一些文件移到d盘啊,要不然c盘很容易爆的。”师傅捏着他的粗边黑框眼睛,不可思议地伸直脖子贴近破碎的电脑屏幕,试图看清楚点。
“是么?我看看?”孟祈安把电脑屏幕转向自己,指尖划动触控板查看储存分布。
毕竟不是自己的电脑,孟祈安怕随意调动宁屹洵工作文件的顺序会影响他的使用习惯。宁屹洵这人有强迫症,以前住一起的时候,连孟祈安哪双袜子放在哪个柜子的哪层哪格都能记得清清楚楚,找不到东西问他,一问一个准。
d盘内只有两个文件夹,其中一个文件夹的名称是“回收旧音”,另一个文件夹的名称为“存”。
回收旧音?是废弃deo的意思么?孟祈安想到宁屹洵那天说的,d盘里“反正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没了就没了吧。”
既然是可以扔进回收站的废弃物,那他看一眼也没关系吧……
点开的那一刻,他目光收紧,脸色瞬间变得古怪,贴在触控板上的指尖微微颤抖。
文件夹里三十多首音频,都是他曾经帮宁屹洵试唱的歌曲片段。
创作者的灵感大多是突如其来的,宁屹洵也不例外。他在家里搭了间小型录音室,装了隔音墙,基本可以算作他的家庭工作台。如果灵感出现时他恰好在家,即便很晚了他也会跑到工作台上弹idi键盘做编曲,他的效率很高,一般曲子做完就会立马想听到试唱效果。
但大半夜的,去摇哪个歌手给他唱都显得他不太礼貌,于是他就把主意打到了孟祈安身上。
不同风格的曲子需要的歌手声线也不同,孟祈安是标准的清澈少年音,干净无杂质,和他本人一样。
可孟祈安不会唱歌。
“我真的不会唱歌,宁屹洵……”
“你都没唱过,怎么就说不会?”宁屹洵把孟祈安抱到自己腿上,下巴抵在他肩窝上孟吸他身上的气味,他刚洗完澡,身上乳木果的香气很浓。
孟祈安怕痒,缩着头躲开不让宁屹洵凑近,他抬手揉着宁屹洵发顶把他推开,因为动作太大,来来回回的,孟祈安人都要从他腿上滑下去了。
宁屹洵手上倒是没闲着,单手锁住孟祈安的细腰,拖回来锁住不让他跑走,另一只手还掰着他的手指玩。
孟祈安觉得宁屹洵简直是在和他开玩笑,让他在陌生人面前说话,对他来说都有些困难,更别说唱歌这种展示自我的行为了,他根本没想过自己会在任何人面前唱歌。
孟祈安和音乐的缘分并不深,他的前半生几乎都在学习、打工赚钱、照顾妹妹之间寰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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